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-抽逃项目资本金定性及处罚依据
常见表现形式
2.3.1抽逃项目资本金
定性依据:
(1)财政部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》“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,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,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,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。”
(2)《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》“二、……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,也可转让其出资,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。”
处理处罚依据:
《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》“九、……对资本金来源不符合有关规定,弄虚作假,以及抽逃资本金的,要根据情节轻重,对有关责任者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,必要时停缓建有关项目。”
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-抽逃项目资本金定性及处罚依据
作者:时间:2024-05-23分类:造价相关
简介 违反建设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的行为-抽逃项目资本金定性及处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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