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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算执行不严,未按照批准内容执行处理处罚依据

作者:时间:2024-05-22分类:造价相关

简介  概算执行不严,未按照批准内容执行处理处罚依据
常见表现形式
1.6.1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控制不严,投资超过10%及以上未重新审批
1.6.2 未按照批复概算执行,原定项目目标等无法完成。
1.6.3 批准概算外违规建设其他项目

概算执行不严,未按照批准内容执行处理处罚依据
常见表现形式
1.6.1 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控制不严,投资超过10%及以上未重新审批
1.6.2 未按照批复概算执行,原定项目目标等无法完成。
1.6.3 批准概算外违规建设其他项目
1.6.4 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、提高建设标准
1.6.5 变更设计增加投资或以变更设计的形式改变建设内容

处理处罚依据:
(1)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“第九条  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,责令改正,调整有关会计账目,追回被截留、挪用、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,没收违法所得,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。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,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的,给予记大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 
(三)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;”
(2)参考项目所在地区制定的有关地方法规、条例或管理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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