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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关于法人、法人分类考点笔记

作者:时间:2020-05-19分类:一建法规

简介 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关于法人、法人分类考点笔记

法人应具备的条件:
1.依法成立;
2.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、财产或者经费;
3.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4.有法定代表人。
法人不是人!是个组织,法定代表人才是人。

营利法人: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,其他企业法人|登记成立;营业执照签发日事业单位具备法人条件的一依法登记。

非营利法人: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社会服务机构 。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一成立之日起,事业单位具备法人条件的一依法登记。主要是机构类的,事业单位需要特别记忆。

特别法人:机关法人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、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。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成立之日起。特别法人除机关法人外,记住组织关键字。

建造工程中的施工单位,设计单位,监理单位,勘察单位一般都是盈利法人,建设单位不一定。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,项目经理部的法律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。项目经理是工地上代替法定代表人行使法人职责。



【例题·单选】下列主体中,属于法人的是()。【2017真题】

A.某施工企业项目部
B.某施工企业分公司
C.某大学建筑学院
D.某乡人民政府






【答案】D
【解析】A、B、C皆错误,施工企业项目部、企业分公司、大学的二级学院均不是法人,上述主体都不完全具备法人的特征,都不能独立承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这是分辨是不是法人的核心特征。
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机关,是特别法人。



A.基金会法人
B.事业单位法人
C.社会团体法人
D.机关法人
A,B,C,D分别属于什么类型法人?









答案ABC,都属于非盈利法人,D机关法人属于特别法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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