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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区分及例子

作者:时间:2020-05-25分类:一建法规

简介 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区分及例子

白话讲解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,可能不严谨,但对这两种合同的理解应该有所帮助。

要式合同:合同成立需要一定的形式和手续,要式合同的"式",可以理解为形式,比如房屋买卖合同,需要签订书面合同,进行不动产登记。工程承揽合同需要签订书面合同,6个月以上的长期租赁合同也需要签订书面合同,都是常见的要式合同。一般金额比较大的,合同相对复杂的,时间比较长的合同一般采用要式合同,常见的例子有:(1)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;(2)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;(3)融资租赁合同;(4)建设工程合同;(5)技术开发合同;(6)技术转让合同等当然还有更多。

不要式合同:合同成立不需要特定形式,双方只要在合法,平等,自愿基础上达成的都可以,可以采用口头方式,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。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多数行为都是不要式合同。比如买菜,乘车,娱乐消费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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